市住建局積極推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總監制度落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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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始終將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總監配置工作作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作為解決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不落實、管理體系不健全、管理技術不專業等問題的重要手段,作為提升企業管理水平、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的重要抓手全面推進。 一是明確企業安全總監設置要求。轉發了省住建廳安委會《關于印發〈山東省房屋市政施工企業安全總監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日照市域范圍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具有起重機械安拆資質的企業、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的區域公司和專業承包企業按照規定設置企業安全總監并向企業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是摸清安全總監設置企業底數。對市直管符合設置安全總監的建筑施工企業進行了摸底,經統計需設置安全總監的企業共150家,其中建筑施工總承包企業131家,300人以上區域公司1家,起重機械安拆企業2家,300人以上其他專業承包企業16家。在對市直管企業全面摸排的基礎上,制定了《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總監設置要求及注意事項》,有效指導各區縣、功能區住建部門和各建筑施工企業做好安全總監配置工作。 三是嚴格審查做好安全總監備案。市住建局安排專人負責,督導建筑施工企業積極落實企業安全總監備案制度,并組織對企業申報的安全總監進行資格審查,印發《關于市直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總監制度落實情況的通報》,督促29家符合安全總監設置的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企業安全總監設置。截至目前,市直管區175家建筑業企業完成安全總監備案工作,其中,前期摸排的150家需設置安全總監的企業應配盡配,如期完成安全總監設置任務,20余家不需配備安全總監的企業自愿配置了安全總監。 下一步,市住建局將繼續結合工作實際,確保企業安全總監制度落地見效。一是強化對施工企業的動態考核,把安全總監制度落實情況納入企業動態考核,推動安全總監制度全面覆蓋。二是強化對安全總監的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安全總監的認知能力和履職能力。三是加強對安全總監的監督檢查,開展市直管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總監專項檢查,對發現問題的企業,責令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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